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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9, 2024 1:37:20 GMT -5
号一审下令起诉 Vega Báez,认为他是使用枪支加重杀人罪的肇事者,而且因为他是部队成员. 警察过度自卫,达到了未遂的程度。 这种气质在上诉时受到辩方的质疑,因为他坚称他的当事人的行为受到艺术的保护。34公司 CPN 的第 6 条,并且省略了对其的正确分析。对此,他解释了他认为应该详细研究的所有情况(时间、区域、危险、无法确定需要多少次射击才能击退该动作、他射击的身体区域等)。 )。 上级对自卫进行了详细研究,认为自卫手段严重过剩,因此将这种行为适应一般艺术类型是正确的。根据CPN第35条,除此之外,他了解到杀人未遂罪与摘要中的记录不符,因此他最终决定部分确认该命令,但将法律分类修改为使用符合。 条件的严重伤害罪。超过自卫的枪支。 3、图分析。理论和法理意见。 正如我们在上述裁决中看到的,所提取并处理的问题是分析国家在什么情况下必须保证警察的正当防卫行为,即他 阿塞拜疆电话号码列表 执行了典型行为(本案中)。 ,严重伤害 - 根据分庭的决定 - )并且不应受到刑事谴责,特别是他的行为有正当理由。 然后,解决方案是在非法性层面上找到的,“……旨在确定在什么条件和什么情况下实施刑事犯罪(有意或无意;主动或疏忽)不违反法律。”。(……)因此,这是一种对典型行为进行授权的理论。 用米尔·普伊格的话说,存在可归结为刑事犯罪的人类行为还不够,还需要进行反面验证,特别是这种行为有正当理由是不被允许的。[5] 3.a. 在阿根廷刑法典中,自卫是正当理由。 让我们看看我们的基础代码第 34 条规定了不可归责性的原因。其中,在其公司。第 6 条[6]为自卫,第 7 条[7]为第三方的合法防卫。 正如我们将在下面看到的,自卫(也称为“必要的防卫”)对其应用有一定的要求,如标准本身所规定的: a) 非法侵略; b) 用于防止或排斥的手段的合理必要性; c) 为自己辩护的人缺乏足够的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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